派驻纪检组是被监督单位上级纪委派出的纪检组,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必须当好“探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守土有责。派驻纪检组应当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建立健全规范党组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措施和制度。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对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或建议。监督权限和方式:参加或者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经批准查阅驻在部门有关文资料和账目。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理念创新,推动社会发展:撤销原派驻部门纪检组,成立纪工委,改变了原部门纪检组长单兵作战、力量分散的问题,摆脱了受驻在部门财、物等方面的制约。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是由纪委监察机关派往各个单位的纪检组,原为各单位的纪检监察组,并非纪委机关。中纪委派驻机构是由中央纪委派出,驻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负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的常设机构。
作为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应理顺以下关系。第理顺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关系。既要紧扣中心工作,强化服务职能,又要找准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全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在服务中做好本职工作。五要处理好案件防查与全行稳定的关系。我认为,应当注意增强以下四个意识:一要增强中心意识。相对于驻在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不是“主营业务”,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和部门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增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纪检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党纪、政纪,促进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从信访举报中发现问题。建立信访举报线索收集与排查机制,专人管理,集体研究,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均进行深入分析和排查,不放过每条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二是从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是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洁身自好,公道正派办事,经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二是要做行动清廉的表率。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实际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敢于负责,敢抓敢干,不畏首畏尾,不瞻前顾后,不趋炎附势。能树起立可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力度。长期以来,派驻干部在实践中地位尴尬:驻在部门认为派驻干部吃里爬外,纪委则认为派驻干部屁股坐在驻在部门那边,和监督对象一个鼻孔出气。有的派驻机构多年不查处一没进行过一次纪律审查,成了“不抓老鼠的猫”;有的派驻干部铁面执纪,却因得罪了单位“一把手”,在驻在部门孤立无援、饱受排挤。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带头严格要求,决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借领导名义谋取私利;带头深入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水利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带头“一岗双责”,自觉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带头接受监督,切实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省纪委领导指出,中央纪委对派驻纪检组长有明确要求:“对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省纪委要求8位派驻纪检组组长把这句话牢记在心,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大胆监督。
二要增强预防意识。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只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大反腐倡廉建设的预防力度,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使纪检监察工作体现出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一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教育,说到底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绝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门艺术。强化决策监督。督促指导被监督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党政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明确决策条件和决策程序;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会议决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予以纠正。强化过程监督。
派出机关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及其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高派驻纪检组的履职能力。在确定工作思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吃透上面的精神。即要吃透党中央、省委、市委、市纪委、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司法行政工作重点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吃透当前的世情、国情、党情等,切实把精神实质、任务目标、工作重点、措施要求搞清楚、弄明白。二是要摸清下面的情况。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自我革命,坚持敢于斗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建立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二是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派驻纪检组的职责和定位,对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驻在部门,我们一定要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
组织驻在行反洗钱及责任认定工作等方方面面,其开展工作的对象涵盖驻在行各职能部处,要在驻在行党支的支持和统一领导下协调好各部处的关系,做到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并充分发挥利用好风险监督员队伍的作用,保障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三要增强监督的权威性。既要主动监督,在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干部人事工内部财务管理等重点工作中主动履行职责,又要及时查处举报、投诉,对查实的坚决处理,对查不实的慎下结论,对经查与事实不符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通过及时认真的查处工作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派驻纪检组要明确岗位职责,解决“干什么”的问题,派驻机构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检查、督指导、协调上来。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第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派出机关和派驻纪检组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派驻纪检组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向派出机关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派驻纪检组协助和配合派出机关职能部门履行相关监督职责。
感谢您的阅读!如果您对我们的内容感兴趣,请在社交媒体上关注我们的账号,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