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残保金的优惠政策首先是国家对于残疾人群自主劳务营业的会免除其营业税的缴纳,并且由于营业税的免除,其城市维护建设税也会由于是营业税的附征税而一并免除。我国对于四残企员工占公司员工超过35%的民政机构,或是街道办事处开设的社会福利公司也同样会免收其企业所得税。2023年残保金征收政策明确,30人以上企业需按比例缴纳残疾人保证金。缴纳比例各地有所不同,如北京为5%,成都为6%,厦门为8%,深圳为5%,新疆为2%。企业需计算残保金年缴纳额,依据在职职工人数、年平均工资及未雇佣残疾人情况。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根据规定,每个未安排的残疾人,单位需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如果安排比例不足1人,则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对于安排盲人就业的单位,每安排1名盲人,按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特别说明: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2022年“和“有效期: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以2022年申报2021年残保金结束,具体政策是否延期,以残联、税务局政策为准,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可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两项补贴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可单独申请,按季度发放到一卡通账户。生活补贴标准:18周岁以下生活补贴为1200元/年/人。18周岁以上,三级以下残疾人,生活补贴为360元/年/人。二级残疾生活补贴为720元/年/人。一级残疾生活补贴为1080元/年/人。一是针对小微企业残保金的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年第98号)第四条规定,自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法律分析:不同地区对于残保金减免有不同的优惠正常,以广西为例,新办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
企业雇佣残疾人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的工资可加计扣除,减轻企业税负;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国家免除其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律依据为《企业所得税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企业雇佣残疾人可享受多项税收优惠,包括工资成本在所得税前扣除、增值税免征、即征即退政策、工资个人所得税减免80%,以及免除残疾人保证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旨在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社会融合。雇佣残疾人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国家对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企业支付给残疾员工的工资可以从所得税中予以扣除,并且可以百分百加计扣除;也就是说,企业家雇用一名残疾员工,能直接减免所付工资两倍的所得税税费。增值税即征即退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是国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激励企业雇佣残疾人。通过减免税收,企业可以降低运营成本,同时也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促进社会公平。具体来说,企业雇用残疾员工,可以完全免除营业税。这直接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使其能够更好地投资于业务发展和员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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