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8月1日起,未办理名录登记续的企业不得在外汇指定银行从事货物贸易项下收付汇业务。银行在处理企业提出的货物贸易项下对外付汇或收汇时都须进入外汇管理局网站查询企业名录登记状态,对于未登记的企业,无办理相关业务。所以企业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到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登记续。
流程:1、外经贸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续,取得进出口资质。2、到工商局增加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理进出口”。3、到海关注册登记,进入海关系统,取得海关进出口码,以备进出口报关时调用。4、刻“报关专用章”枚。
5、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取得检疫备案码。6、电子口岸杭州数据分备案办理IC卡审批,将海关、检疫、外管局和国税等几个部门的数据联网,进口付汇及出口申请核销单、收汇和退税时所用。7、到省外汇管理局取得外汇帐户开立许可,并出口备案。
8、到省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续。
贸易外汇收支从2012年8月1日外汇改革后,不管什么企业都是从A类开始的。经登记列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具体体现,企业名录由依登记。
企业办理名录登记,需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现场核查科办理名录登记续,审核材料无误后,为企业办理名录登记、货物贸易监测系统网上开户及系统密码、用户名领用登记工作。1、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的名录登记 (1)《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和国组织机构码证》;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和国、、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4)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基本户开户资料(亲自到场办理):1,营业执照正副本2,章、财务章,私章3,身份证原件(个别银行还需带张辅助身份证,用作于网银管理员)4,场地证明材料,如:红本租赁凭证、场地使用证明等(个别银行还会水电租金发),银行还会上门看场地。5,银行的选择,推荐大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银行、建设银行。
联网审查(以当地要求为准),般需携带企业介绍信、IC卡及经办身份证。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需持《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定表签字并加盖企业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续:1、《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中华和国组织机构码证》。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扩展资料:逾期未备案的影响:若未及时完成登记,则会产生管控信息进而暂停所有外汇业务。
若已产生逾期,需到当地外管局进行书面申请解除管控。情况说明主要列明管控原因为逾期未申报存量权益、逾期未申报的原因(如对相应规定不熟悉等)及相应采取措施并保证之后严格遵守相关登记度。存量权益登记的方式主要有种:1、通过银行办理。2、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