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这个问题取决于的投资策略。如果是短线投资者,爱好或者擅长低吸高抛,T并获取短期收益、且持股时间般不超过1个月的,建议在股分红前卖掉,因为分红对短线投资是妥妥的利空,看得见的亏损。股分红后不但要除权还要征收分红税,目前分红税的规定是,个持股超过1年的,分红税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分红税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分红税为20%。如果长期看好上市司股,打算持有3年以上,建议不要在意分红前或者分红后卖的问题,更应该注重长期回报,甚至可以利用分红所得再买入该上市司股,增加持仓股份数量。
另外,些值得长期投资的蓝筹股分红后往往还有填权行情,可以抹平分红税带来的利损。
员工只参与分红不给股权可以,因为有了合同的约束,这样就可以有保障,避免今后的纠纷。需要注意的是,不入股要分红,就只能以股的形式取得分红。股就是不需要投入股本的钱,但和司正式股东约定好,可以享受分红的种入股形式。这个股在律上是不予承认的,但很企在事实上使用的种形式。
不是司股东不可以参与分红。根据《司》的规定,司的非股东是没有参与分红的,股份司的股份分红的唯条件就是持有司的股份,没有持有股份的,是肯定不能分红的;股东在出资购买司股份时就已明确了在司的股东身份,谁出资,出资额少都在司的股东名册上有记载,参与分红只能是司股东名册上有记载的股东才可以享受。
无论是股还是基金分红都有积极意义:、仓位;二、满足持有现金需求;、回报投资者。
分两种情形:如果们把餐馆注册为有限责任司,建议在餐馆业务收入允许下,每月工资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以充分享受个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策,方面职工工资5000元是不需要缴纳个所得税的;另方面职工工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缴纳过企业所得税后的净利润可以向股东分配,股东需要就其所得缴纳20%的个取得税。所以从合节税角度说,企业尽可能享受策,工资些,分红少些。
如果餐馆是个体工商户,那么个合伙需要就其所得缴纳个所得税,具体是根据餐馆营业收入,按照各自股权比例,拆分到每个合伙头上,然后扣除必要的费用,差额作为个所得,计算缴纳个所得税。这时候,合伙是拿工资还是分红就没有太大区别了。特别说明,根据税务总局文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其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