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相关文件]

动作游戏| 2025-03-12 17:52:58

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公告编号为第871号,宣布了关于《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的行业标准。该标准正式命名为CJJ/T158-自2011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城建档案业务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依据。城建档案馆的建设资金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城建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实现管理现代化。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范城建档案的形成、移保管和利用等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北省实际,本办法制定。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形成、移保管和利用。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这本专业著作详细阐述了城建档案业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该书的主编单位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其官方编号为CJJ/T158-于2011年1月7日正式发布。这部规范的实施时间定于同年10月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旨在规范和提升城建档案行业的管理水平。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九条改为第十条,增加了两条内容:“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和“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删除了原第十条。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5年后,按本规定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移交档案管。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5年后,按本规定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移交档案管。

河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范城市建设档案的形成、移保管和利用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广州璐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广东省双软认证高新技术企业,国内领先的全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OA办公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来自211高校,人均软件开发经验超过10年。团队深耕于Java平台,发布了企业eHR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医院人事管理系统、高校人事管理系统、干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干部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信创OA系统等多个核心产品。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范城市建设档案的形成、移保管和利用等行为,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建设、管理及构建城市公共应急安全体系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保障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安全,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在今天的文章中,我们分享了一些关于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和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相关文件的知识。如果您对此感兴趣,请关注我们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