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动作游戏| 2025-02-03 09:12:23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坝高十五米以上或者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  服务热线:400-885-3078北京九州鹏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集自主研发、组装生定制集成、服务运维于一体的新型科技公司。产品包括粉尘检测设备、本安/矿用防爆测尘设备、烟尘检测设备、CEMS系统、气溶胶发生器等,形成了“九州测尘王”和“九州发尘王”两大品牌系列,并结合环境监测需求,研发出集粉尘、气象、有毒有害气噪声、VOCs等于一体的环境监测系统、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职业卫生实时监测系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适用于各种工况环境的监测解决方案及设备运维服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坝高十五米以上或者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上大坝的安全管理,都必须执行《条例》和本细则。

水库大坝管理条例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作为基础性法律,为水库大坝管理提供了总体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强调防洪安全的重要性,与水库大坝管理密切相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专门针对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规定了具体的管理措施和责任主体。为确保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建设的稳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我们制定此条例,旨在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第二条条例适用于境内坝高超过15米或库容超过100万立方米的大型水库大坝,简称大坝。这类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之协同运作的泄洪、输水和过船设施等。水库大坝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循条例,以确保其稳定和功能正常。大坝及其相关设施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或破坏。大坝管理单位承担起保卫工作的重任,确保设施安全无虞。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大坝周围进行可能危及安全的活动,如爆破、打井等。山东省政府于1994年6月3日发布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该条例在1998年和2004年进行了修订。条例严格规定了在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的活动,以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和有效利用。条例明确指出,在水库大坝的管理区域内,任何未经批准擅自修建鱼塘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条例适用于境内坝高超过15米或库容超过100万立方米的大型水库大坝,简称大坝。这类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之协同运作的泄洪、输水和过船设施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大坝及其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大坝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水库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依据《水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10万立方米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概述《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是我国针对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所制定的重要法规。该条例旨在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水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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