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行为,通常发生在同行业经营者之间,主要是指不法行为人对其同行业其他经营者权益的侵害。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还可能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损害。
为了预防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创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法律。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当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信息,协助调查。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以下7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
侵犯商业秘密
恶意抢注商标
恶意贬低他人商品或服务
违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标志
违法发布虚假广告
侵犯网络空间不正当竞争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结合自由裁量意见,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口碑营销是指企业在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制定口碑推广计划,让消费者在满意的基础上自愿推荐给他人。如果这种营销手段被滥用,如通过虚假评价、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等手段,就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隐蔽性、跨地域性等特点,给监管和查处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反不正当竞争法特别强调了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预防和治理,要求网络平台、网络经营者等加强自律,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公平竞争秩序。
反不正当竞争法旨在通过规范市场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每一个经营者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